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391执388号
***、山东国宏建工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3月5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国宏建工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该案案款94347.52元及申请执行费1315.00元已到位,申请执行人***已实现案款94347.52元。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国宏建工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鲁0391民初97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