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某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邦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505执保31号
本院于2023年1月31日受理申请人山***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东邦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505民初12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对被申请人江苏东邦机械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予以保全,本案于2023年2月2日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