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桂0902执2053号
***、玉林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本院执行的***与玉林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玉林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已将案款62385元存入本院执行专户,收取本案执行费839元后将案款61546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