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九易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豫0702民初1256号
原告河南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九易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原告河南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河南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河南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225元,减半收取5112.5元,由河南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郭德方
书记员  刘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