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州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鄂9004执53号
上海信州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上海信州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鄂9004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上海信州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事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赔偿申请执行人上海信州实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983.50元。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自动履行完毕。依照《中国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束。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