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屹翔建材有限公司、山东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21执保1185号 申请人:淄博屹翔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中欧国际大厦B座14层141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QM4F7XQ。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山东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振兴路6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769705173H。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淄博屹翔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49726.75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经审查,本院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2022)鲁0321财保183号民事裁定书,已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49726.75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高 崧 书 记 员 张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