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26执721号
***(申请执行人)、会东县宏泰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会东县宏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案款53000.00元及执行费695.00元。本院已将该款53000.0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695.00元已上缴国库。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东劳人仲案﹝2021﹞72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