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文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赣0702执235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2年3月27日生,现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被执行人:***,男,1981年5月10日生,住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
被执行人:江西文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94号永康华庭A栋10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314726349F。
本院在执行***与***、江西文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赣0702执235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