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狮达防火门有限责任公司

帹阳市开发区达瑜五金厂、铜陵狮达防火门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181执2854号
申请执行人丹阳市开发区达瑜五金厂与被执行人铜陵狮达防火门有限责任公司、丹阳市兴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苏1181执2854号,执行依据文号为(2021)苏1181民初12836号。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了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