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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建筑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宁 波 市 江 北 区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205执61号 ****建筑有限公司、**市奉化江口盈信建筑设备租赁站、梧州市龙圩区志远立安建筑器材租赁经营部、武陟县德行工程机械租赁部、怀化善国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源函贸易商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建筑有限公司、**市奉化江口盈信建筑设备租赁站、梧州市龙圩区志远立安建筑器材租赁经营部、武陟县德行工程机械租赁部、怀化善国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源函贸易商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浙0211民初1850号民事调解书、**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浙0205民初3317号民事调解书、(2022)浙0205诉前调书366号民事调解书、(2022)浙0205民初3220号民事调解书、(2022)浙0205诉前调书304号民事调解书、(2022)浙0205民初3202号民事调解书、(2022)浙0205诉前调书30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建筑有限公司、**市奉化江口盈信建筑设备租赁站、梧州市龙圩区志远立安建筑器材租赁经营部、武陟县德行工程机械租赁部、怀化善国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源函贸易商行、******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1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205执61号案件执行完毕。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