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陵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德州市陵城区陵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1403执保536号 申请人:***,男,汉族,住德州市陵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天衢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德州市陵城区陵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陵城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申请人:***,男,汉族,住德州市陵城区。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德州市陵城区陵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依申请人申请作出(2020)鲁1403诉前调626号民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德州市陵城区陵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90000元。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执行本院的财产保全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德州市陵城区陵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9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