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益筑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五福同行医药有限公司、某某筑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湘0111民初11859号 原告:湖南五福同行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107号达荣楼(**企业中心)403房。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筑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岳阳楼区**西路阳光华府五栋105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如***事务所律师。 原告湖南五福同行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筑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现决定将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并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