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朗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冀0684执1101号
关于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上海朗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684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7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正在私下协商,申请执行人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684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爱群
书记员  王东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