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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382执2452号
申请执行人:共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793375477N。
法定代表人:黄丽丽。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艳,共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建胜,共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安庆共信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叶祠路916公馆(东院)2幢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5970742043。
法定代表人:许成。
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382民初6694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22年5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共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庆共信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浙0382执2452号,执行标的为842111.17元。经执行,被执行人安庆共信电气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作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