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鄂0325执恢24号
十堰巨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县柳园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十堰巨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房县柳园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房县柳园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2014)鄂十堰中民三终字第0044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18)鄂0325执恢24号案件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