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921执2605号
重庆勤达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重庆三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勤达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重庆三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8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879元,其中,空调设备款170600元、违约金20000元、律师费8000元、案件执行费2879元。重庆三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8日主动向重庆勤达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履行了全部欠款。至此,重庆勤达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921民初277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