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川0502执恢728号
***、重庆五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与重庆五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30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强制划拨被执行人重庆五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银行存款321626元。其中案款300000元,利息17226元,执行费4400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0502民初365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