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

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191执保185号 青岛捷能发电机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沈阳电机有限公司(被保全人): 申请保全人青岛捷能发电机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沈阳电机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申请保全标的200000元,现已解除保全。青岛捷能发电机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3)辽0191执保185号案件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