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2254号 原告:***,女,1982年8月27日出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均系天津市南开区。 被告: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1902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法务专员。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3日立案,2023年2月7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