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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亿宝林建材有限公司、武汉市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鄂0112民初9684号 原告:湖北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天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原告湖北某某公司诉被告***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3日立案后,原告湖北某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湖北某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北某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原告湖北某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湖北某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