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东方经典实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保全人陕西东方经典实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保全人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524执保284号
陕西东方经典实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陕西东方经典实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陕西东方经典实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审判庭作出了(2022)陕0524民初23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资金1879536.41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2年7月25日对被保全人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账户内资金以1879536.41元为上限进行了冻结,实际控制金额为10351.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已告知该案审判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524执保284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8月8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