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舜治科技有限公司

***与***、吉林市舜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204执恢71号
***、***、吉林市舜治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4月8日立案执行的(2019)吉0204执恢71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吉林市舜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据(2016)吉0204民初1209号判决书,被执行人***、吉林市舜治科技有限公司应履行125962元的给付义务。因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给付的执行款125962元,被执行人***、吉林市舜治科技有限公司已交执行费1789元。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故被执行人***、吉林市舜治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