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泸州市纳溪区骏锋钢模租赁站、四川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503执1198号
泸州市纳溪区骏锋钢模租赁站
冷静、四川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泸州市纳溪区骏锋钢模租赁站申请执行冷静、四川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冷静、四川沪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支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