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坤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亿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坤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214民初15503号
原告:青岛亿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李沧区青山路**。
法定代表人:刘媛媛,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瑞花,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坤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住所地临沂市费县费城镇建设路中段南侧/div>
法定代表人:郭胜利,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佃良,山东钟罗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青岛亿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坤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日立案。原告青岛亿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青岛亿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邴爱峰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法官助理 丁 晓
书 记 员 纪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