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源电器有限公司

江西景源电器有限公司、临汾市黑马美术英语培训学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赣0202民初245号
申请人:江西景源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梧桐大道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667464516C。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临汾市黑马美术英语培训学校,住所地:临汾市体育街13号。
法定代表人:马靖,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西景源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临汾市黑马美术英语培训学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江西景源电器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保全被告临汾市黑马美术英语培训学校110万元的存款或财产,并提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函作为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江西景源电器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临汾市黑马美术英语培训学校110万元的存款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西景源电器有限公司预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方坛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何晓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