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宁波诚豫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浙0211执恢101号
浙江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诚豫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8)浙0211民初3080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3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诚豫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11执恢101号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