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晟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晟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常州市雪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2执保81号
常州市雪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雪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晟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12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安徽省晟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97333.01元,冻结截止2022年1月18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