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鸿天伟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鸿天伟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0191执19173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鸿天伟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5号4幢3层A312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56号创业中心兴***2号楼1楼。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豫0191民初30296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12月9日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246125元的冻结。
二、划拨被执行人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246125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