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汇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4民初24808号
原告:北京汇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昌平路****(路庄桥西)。
法定代表人:吴梦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一婷(公司职员),女,1985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兴城市。
被告: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铺西路******iv>
法定代表人:陈东良,经理。
原告北京汇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北京汇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北京汇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汇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田倩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王龙
书 记 员 崔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