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超前钢构有限公司

孝感市超前钢构有限公司、武汉紫邸屏木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鄂0902执141号
申请执行人:孝感市超前钢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威,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武汉紫邸屏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北禧赢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孝感市超前钢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紫邸屏木业有限公司、湖北禧赢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司法网络总对总查询及传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约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对其发布限制其高消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2016)鄂0902民初188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