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桂平市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桂平市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881执恢216号
桂平市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桂平市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桂平市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桂平市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承认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庭外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申请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被执行人也交清了申请执行费13901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