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辰伟空调销售有限公司

某某与盐城辰伟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9民终258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1982年3月3日生,汉族,住盐城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盐城辰伟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盐城市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2112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盐城辰伟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苏0991民初12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未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收到原审法院催交上诉费通知后,仍未能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票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潘华锋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季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