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322执1456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华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黔0322民初3235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桐梓黔北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桐梓黔北医院有限公司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确定的义务。
经执行,该案已执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所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得到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同时解除被执行人受到的高消费限制。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