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观山湖广怛润建筑材料租赁站、贵州集城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81执4369号
贵阳观山湖广怛润建筑材料租赁站、贵州集城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申请人贵阳观山湖广怛润建筑材料租赁站与被执行人贵州集城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执行标的272877.45元,申请执行费399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贵州集城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给付申请人贵阳观山湖广怛润建筑材料租赁站272877.45元,申请人贵阳观山湖广怛润建筑材料租赁站向本院缴纳本案执行费3993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