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龙夯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贵州某某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桐梓县第五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黔0322执519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桐梓县。
法定代表人:娄金淼,总经理。
被执行人:桐梓县第五中学,住所地:桐梓县.法定代表人:陈晓忠,校长。
本院在执行贵州**建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桐梓县第五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黔0322执519号的执行。
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陈刚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王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