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远舟港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籟某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某某舟港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海事法院
保 全 事 项 完 成 通 知 书
(2021)苏72执保437号
申请人江***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舟港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船舶租用合同纠纷一案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2021)苏72民初1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舟港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66667元,或查封、扣押等值的其他财产。经财产查控,对被申请人***舟港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号为20×××56(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狮市支行)实际冻结人民币466667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至。现将回执材料复印交至该案的案件承办人。至此,本案保全工作完毕。
附:保全材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