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瑞隆房地产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810号
惠东县人民法立案庭:
关于申请人广东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惠州市瑞隆房地产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1323财保83号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一、冻结金额以人民币933342.16元为限,已冻结了被申请人惠州市瑞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东吉隆支行账号为4405********的存款,实际冻结人民币0元,未冻结人民币933342.16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未冻结被申请人惠州市瑞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东支行账号为6795********的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东支行回复称,户名与账号不符,无法冻结。
至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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