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茂名市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323执保410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解除保全申请人茂名市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惠东县林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粤1323民初79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已解除了(2020)粤1323民初251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对茂名市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广场支行(账号:44×××42)存款的冻结。备注:因冻结期限到期,已自动解除冻结。

自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