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豪方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城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豪方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04执506号
深圳市豪方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城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豪方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城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在本案执行期间,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账户37321.75元,扣除执行费453元后将剩余36868.75元发还申请人,申请人出具收条并申请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1民终1807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