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建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中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粤0605民初6692号 原告:***,男,1963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中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8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 被告:邓居彬,男,1988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 原告***与被告深圳中建集团有限公司、邓居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