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京***科贸有限公司与中交城投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22194号 原告:北京京***科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8号四道口金辉商务大酒店1层1011。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中交城投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7691(集中办公区)。 原告北京京***科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中交城投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京***科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并表示不同意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京***科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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