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兴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谦浩经贸有限公司、济宁兴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邹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鲁0883执保156号
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200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通过网络执行系统冻结被申请人济宁兴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现申请人济南谦浩经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济宁兴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本院依法予以准许,并解除对被申请人济宁兴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案保全现已结案,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