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三叶开发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鲁抗三叶开发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解 除 保 全 通 知 书
(2022)鲁1723执保668号
申请人党华明与被申请人山东鲁抗三叶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鲁抗三叶开发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2)鲁1723财保20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申请人山东鲁抗三叶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最高限额150万元;查封被申请人山东鲁抗三叶开发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位于成武县永昌路北段东侧从南到北第5、6号商铺。现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鲁抗三叶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鲁抗三叶开发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名下上述财产的保全。本院依据(2022)鲁1723民初2005号之一、之二民事裁定书,依法解除了对被申请人山东鲁抗三叶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鲁抗三叶开发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名下上述财产的保全。本案解除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