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124执保2197号
湖南宁乡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湖南宁乡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湖南宁乡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立案申请执行前保全的(2019)湘0124财保1396号民事裁定书,要求执行前保全被申请人湖北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执行前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9年12月12日保全完毕。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