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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咸宁市中南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颐丰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211执364号
申请执行人:咸宁市中南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咸宁市107官埠段87号。
法定代表人:陈栋,系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颐丰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明日路86号。
法定代表人:谢国泉,系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咸宁市中南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颐丰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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