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182执保184号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胜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湖南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耀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胜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与被申请人湖南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耀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胜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于2023年2月23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3)湘0182民初1425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湖南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耀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3年2月27保全完毕。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