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鄂1181民初1394号
原告:麻城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麻城市。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某,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湖南某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麻城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某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2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湖南某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进行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麻城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下欠的劳务费19822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利率标准(LPR)从2022年12月20日起支付至全部货款结清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21年9月,被告与麻城市岐亭镇人民政府就岐亭镇2021年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签订《黄冈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由被告承接上述道路施工工程。因施工需要,被告将部分劳务发包给原告,双方签订《劳务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履行了施工义务,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劳务费198220元,经原告多次追讨拒绝支付。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的劳务合同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原告已完成全部合同义务,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对应劳务费用,现被告未予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庭补充陈述:结算单上甲方即被告的签名人员***,是被告公司委托办理涉案项目的人员,有被告公司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被告湖南某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书面答辩状,亦未提交任何证据。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五组证据,经庭审举证、认证,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客观真实,本院依法予以采信并在卷佐证。
经审理查明:2021年,被告与麻城市岐亭镇人民政府签订《黄冈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被告承接岐亭镇2021年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同时,被告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同志代表其公司前来办理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事宜。后因施工需要,被告将部分劳务发包给原告,双方于2021年8月25日签订《劳务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劳务费以工程结算为准。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履行了施工义务,2022年4月2日经双方结算,被告下欠原告劳务费198220元,被告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下欠款项及逾期利息损失。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劳务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施工,并经双方结算,确认下欠劳务费为198220元。被告应当按照结算金额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否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没有约定逾期付款损失及计算方法,原告要求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利率从2022年12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湖南某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麻城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下欠劳务费198220元及逾期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2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64.4元,由被告湖南某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264.4元,款汇至湖北省黄冈市**。上诉人须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足额缴纳上诉费用,否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代书记员***
附本案证据目录:
一、原告向本院提交的证据:
证据一、原告营业执照,拟证明原告公司企业信息。
证据二、被告企业信息,拟证明被告主体信息。
证据三、《黄冈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授权委托书,拟证明被告与麻城市歧亭镇人民政府就岐亭镇2021年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签订《黄冈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由被告承接上述道路施工工程,并委托***管理项目工作;
证据四、《劳务合同》、联系单,拟证明原被告于2021年9月签订《劳务合同》一份,双方形成劳务合同关系,被告将歧亭镇2021年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部分劳务施工发包给原告;
证据五、结算单,拟证明经双方结算,被告共计应向原告支付劳务费总额198220元。
二、被告湖南某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向本院提交任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