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永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永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811执保3870号
申请执行人:***,女,1964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
被执行人:山东永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1661634672,住所地济宁市任城区秦庄路**。
法定代表人:苑显明,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永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中,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811民初1221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并已提供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一百零二条、一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第四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永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王 新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贾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