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君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吉林省君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93执保972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长春市净月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乙十四路伟峰·生态新城11栋办公楼1005号。
法定代表人:丁玉凤。
被保全人:吉林省君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河街155号环艺楼3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林。
被保全人:吉林省君临置业有限公司,住长春市净月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38号207室。
法定代表人:宋宏。
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君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君临置业有限公司仲裁一案,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案号为(2021)吉0193财保38号,承办人为陈**龙。
保全案件于2021年10月12日立案移送后,轮候查封吉林省君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以西,天普路以北,君临国际商业中心,房号分别为:31×、41×、51×、61×的四套房屋,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止。
现已保全完毕,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姜飞飞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曲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