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93执保473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吉林省艺邦玻璃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长春市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吉林省君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艺邦玻璃有限公司,长春市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省君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案号为(2022)吉0193财保53号,承办人为陈**龙。
保全案件于2022年7月8日立案移送后,已查封被保全人名下房产43处,查封期限叁年,自2022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8日。
现已保全完毕,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刘 凯
书 记 员 ***